• 歐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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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馬來西亞
  • 新加坡
  • 韓國
  • 日本
  • 中國大陸
  • 歐盟

    歐盟

    商標
    審查制度 形式審查 
    審查期間 4-6個月
    公告期 3個月
    專用期 自申請日起10年
    商標權維持 專用期滿可辦理商標延展申請
       
    專利
      發明專利設計專利
    審查制度 請求審查制
    (檢索報告公開日起6個月內需提出實體審查)
    形式審查制
    審查期間 6-12個月可收到檢索報告;
    審查階段約12-24個月
    1-3個月
    專利期間 自申請日起20年 自申請日起25年
    專利權維持 自申請日起算,第3年起每年需繳納年 自申請日起算,第6年起每5年延展一次,可延展4次
    備註 38個會員國(截至2021年11月)
    專利權人在選定各國後,應每年按時向各國繳納年費,以維持專利權有效。
    27個會員國(截至2021年11月)
    通過審查後權利自動涵蓋所有會員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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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澳洲

    澳洲

    商標
    審查制度 實體審查
    審查期間 8-10個月
    公告期 2個月
    專用期 自申請日起10年
    商標權維持 專用期滿可辦理商標延展申請
       
    專利
      發明專利 設計專利
    審查制度 請求審查制
    (申請日起5年內需提出實體審查)
      形式審查制
    審查期間 24-30個月   1-3個月
    專利期間 自申請日起20年   自申請日起10年
    專利權維持 自申請日起算,第5年起每年需繳納年費   自申請日起算第6年辦理延展一次5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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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法國

    法國

    商標
    審查制度 形式審查
    審查期間 6-8個月
    公告期 2個月
    專用期 自申請日起10年
    商標權維持 專用期屆滿前6個月可提出商標延展申請
       
    專利
      發明專利新型專利設計專利
    審查制度 請求審查制
    (申請同時提檢索)
    形式審查制 形式審查制
    審查期間 24-36個月 12-18個月

    12個月

    專利期間 自申請日起20年 自申請日起10年 自申請日起25年
    專利權維持 自申請日起算,第2年起每年需繳納年費 自申請日起算,第2年起每年需繳納年費 自申請日起算,第6年起每5年延展一次,可延展4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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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英國

    英國

    商標
    審查制度 實體審查
    審查期間 6-8個月
    公告期 2個月
    專用期 自申請日起10年
    商標權維持 專用期屆滿前6個月可提出商標延展申請
       
    專利
      發明專利設計專利
    審查制度 請求審查制
    (公開日起6個月內需提出實體審查)
    形式審查制
    審查期間 6-12個月可收到檢索報告
    審查階段約24-36個月
    3-9個月
    專利期間 自申請日起20年 自申請日起25年
    專利權維持 自申請日起算,第5年起每年需繳納年費 自申請日起算,第6年起每5年延展一次,可延展4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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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德國

    德國

    商標
    審查制度 形式審查
    審查期間 6-8個月
    公告期 3個月
    專用期 自申請日起10年
    商標權維持 專用期滿可辦理商標延展申請
       
    專利
      發明專利新型專利設計專利
    審查制度 請求審查制
    (申請日起7年內需提出實體審查)
    形式審查制 形式審查制
    審查期間 18-24個月 2-3個月 6-8個月
    專利期間 自申請日起20年 自申請日起10年 自申請日起25年
    專利權維持 自申請日起算,第3年起每年需繳納年費 自申請日起算,第4年繳納4-6年費
    第7年繳納7-8年費,第9年繳納9-10年費
    自申請日起算,第6年起每5年延展一次,可延展4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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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加拿大

    加拿大

    商標
    審查制度 實體審查
    審查期間 18-20個月
    公告期 2個月
    專用期 自註冊日起10年
    商標權維持 專用期滿可辦理商標延展申請
       
    專利
      發明專利設計專利
    審查制度 請求審查制
    (申請日起5年內需提出實體審查)
    直接審查制
    審查期間 18-24個月 12個月
    專利期間 自申請日起20年 自公告日起10年
    專利權維持 自申請日起算,第2年起每年需繳納年費 自公告日起算第6年辦理延展一次5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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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美國

    美國

    商標
    審查制度 實體審查
    審查期間 8-12個月
    公告期 30天
    專用期 自註冊日起10年
    商標權維持 1.第一次註冊日起第5年至第6年間,商標權人須提出宣誓書、使用證據用以商標權之延續。
    2.專用期滿可辦理商標延展申請
       
    專利
      發明專利設計專利
    審查制度 直接審查制 直接審查制
    審查期間 18-24個月 10-12個月
    專利期間 自申請日起20年 自公告日起15年
    專利權維持 公告日起第3.5, 7.5, 11.5年需繳納年費 不需繳納年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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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馬來西亞

    馬來西亞

    商標
    審查制度 實體審查
    審查期間 12-15個月
    公告期 2個月
    專用期 自申請日起10年
    商標權維持 專用期滿可辦理商標延展申請
       
    專利
      發明專利新型專利設計專利
    審查制度 請求審查制
    (申請日起18個月內需提出實體審查)
    請求審查制
    (申請日起18個月內需提出實體審查)
    直接審查制
    審查期間 36-60月 36-60月 10-12個月
    專利期間 自申請日起20年 自申請日起10年
    專利權10年期滿後可以再以使用專利權為前提, 提出延展兩次, 每次延展5年。
    自申請日起25年
    專利權維持 自核准日起算,第2年起每年需繳納年費 自核准日起算,第3年起每年需繳納年費 自申請日起算,第6年起每5年延展一次,可延展4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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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新加坡

    新加坡

    商標
    審查制度 實體審查
    審查期間 6-8個月
    公告期 2個月
    專用期 自申請日起10年
    商標權維持 專用期滿可辦理商標延展申請
       
    專利
      發明專利設計專利
    審查制度 請求審查制
    申請人可選擇兩個模式之一進行審查:
    (1) 36個月提出檢索+審查請求。
    (2) 36個月內提出審查請求且同時需提供同案在他國所接獲的檢索報告。
    形式審查制
    審查期間 36-60個月 6-8個月
    專利期間 自申請日起20年 自申請日起15年
    專利權維持 自申請日起算,第5年起每年需繳納年費 自申請日起算,第6年起每5年延展一次,可延展2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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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韓國

    韓國

    商標

    審查制度 實體審查
    審查期間 8-12個月
    公告期 2個月
    專用期 自註冊日起10年
    商標權維持 專用期滿可辦理商標延展申請
       

    專利

      發明專利 新型專利 設計專利
    審查制度 請求審查制(申請日起5年內需提出實體審查) 請求審查制(申請日起3年內需提出實體審查) 形式審查制&直接審查制
    審查期間 20個月 20個月 6-10個月(形式審查制)
    12個月(直接審查制)
    專利期間 自申請日起20年 自申請日起10年 自申請日起20年
    專利權維持 自公告日起算,第4年起每年需繳納年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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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日本

    日本

    商標
    審查制度 實體審查
    審查期間 8-12個月
    公告期 2個月
    專用期 自註冊日起10年
    商標權維持 專用期滿可辦理商標延展申請
       
     專利

    發明專利

    新型專利

    設計專利

    審查制度:

    請求審查制(申請日起3年內需提出實體審查)

    形式審查制

    直接審查制

    審查期間:

    18-24個月

    2-4個月

    6-8個月

    專利期間:

    自申請日起20年

    自申請日起10年

    自申請日起20年

    專利權維持:

    自公告日起算,第4年起每年需繳納年費

    自公告日起算,第4年起每年需繳納年費

    自公告日起算,核准後每年需繳納年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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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中國大陸

    中國大陸

    商標
    審查制度 實體審查
    審查期間 12~18個月
    公告期 3個月
    專用期 自註冊日起10年
    商標權維持 專用期滿可辦理商標延展申請
       
    專利
      發明專利新型專利設計專利
    審查制度 請求審查制
    (申請日起3年內需提出實體審查)
    形式審查制 形式審查制
    審查期間 18-24個月 10-12個月 10-12個月
    專利期間 自申請日起20年 自申請日起10年 申請日起15年
    (自2021年6月起)
    專利權維持 自申請日起算,核准後每年需繳納年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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